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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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簡稱“中信金融資產寧夏分公司”)擬對其持有的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等3筆債權資產進行公開處置,現予以公告。具體信息如下︰
一、資產基本情況
序號 | 債務人名稱 | 地區 | 債權本金余額 | 利息、罰息及延遲履行利息以及其他費用等 | 債權合計 | 保證人信息 | 抵/質押物信息 | 基準日 |
1 | 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 | 內蒙古阿拉善左旗 | 43,466,000.00 | 24,722,622.37 | 68,188,622.37 | 中國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額濟納旗慶華馬克那林蘇海特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霍慶華 | 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己內 胺設備及其構築物(281項)和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部分焦化設備(114項)提供抵押擔保。 | 2025年5月31日 |
2 | 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 | 內蒙古阿拉善左旗 | 234,000,000.00 | 112,619,661.68 | 346,619,661.68 | 中國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慶華集團烏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霍慶華 | 1.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己內 胺設備及其構築物(136項)和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部分焦化設備及其構築物(30項)提供抵押擔保;2.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17%股權提供質押擔保。 | 2025年5月31日 |
3 | 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 | 內蒙古阿拉善左旗 | 273,000,000.00 | 130,606,500.08 | 403,606,500.08 | 中國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額濟納旗慶華馬克那林蘇海特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霍慶華 | 1.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焦化等設備(640項)、內蒙古慶華集團阿拉善百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原煤礦井機器設備(985項)和構築物(67項)提供第一順位抵押擔保;2.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己內 胺設備及其構築物(281項)和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部分焦化設備(114項)提供第二順位抵押擔保;3.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內蒙古慶華集團烏斯太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權提供質押擔保。 | 2025年5月31日 |
合計 | 550,466,000.00 | 267,948,784.13 | 818,414,78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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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債權處置時債權及其項下權利義務一並轉讓。2.本交易項下的債權資產將按其現狀出售,本公司不對資產的狀況做任何聲明或保證。3.本公告僅具有要約邀請的效力,本公司有權自行解除該要約邀請或按照實際情況對擬處置資產進行調整。4.表格僅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約定及生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5.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其他相關義務人原已簽署的相關合同、生效法律文書等為準。
二、處置方式
按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方式進行處置。
三、交易條件︰
投資者信譽好,須按我公司規定的要求支付轉讓價款並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四、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依法注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一)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四)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同時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六、聯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余女士,聯系電話︰0951-3059519。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李女士,0951-3059559。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