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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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金融資產北京市分公司”)持有中信信托·信華50號固定收益類信托計劃信托優先級份額,北京市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商業1等26套不動產(以下簡稱“標的資產”,詳見資產明細)為信托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擬對標的資產進行銷售處置,現予以公告,資產明細情況如下︰
序號 | 不動產座落 | 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
1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商業1 | 246.62 |
2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商業2 | 253.12 |
3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商業3 | 281.50 |
4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商業5 | 264.97 |
5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商業6 | 205.18 |
6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商業7 | 182.71 |
7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1 | 244.36 |
8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2 | 253.89 |
9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4 | 229.78 |
10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3 | 281.83 |
11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1 | 266.51 |
12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2 | 228.18 |
13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3 | 189.00 |
14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4 | 252.03 |
15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5 | 244.65 |
16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8 | 5.83 |
17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6 | 254.81 |
18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9 | 5.83 |
19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7 | 258.09 |
20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4號樓-1層庫房10 | 5.83 |
21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5 | 267.75 |
22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6 | 232.99 |
23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7 | 182.92 |
24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9 | 932.31 |
25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商業8 | 273.34 |
26 | 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5號樓-1層庫房 | 1,314.60 |
合計 | --- |
7,358.63 |
擬處置標的資產為上表中所列資產,本次轉讓產生的稅費由買受人承擔,上述房產可能存在的欠付水、電、物業費、管理費等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交易條件為︰投資者信譽好,可按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夠接受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資產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交易對象要求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法律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後續中信金融資產北京市分公司可能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資產數量,增加資產的,將刊登補充公告;減少資產的,不再進行補充公告。有關資產的詳細情況,投資者可與聯系人接洽查詢。
公告期限︰自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受理公告事項聯系人︰馬先生 、沈女士
聯系電話︰010-66060006-8236、010-66060006-4218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內大街293號
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 專用電話︰肖女士 010-66511260。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