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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擁有對株洲金冠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的債權資產,擬依法公開處置,現予以公告。
債權金額︰截至破產基準日2020年12月30日,債權本金人民幣263,651,387.85元,重組收益和違約金及其他(含墊付的訴訟費用)人民幣306,562,451.87元,合計人民幣570,213,839.72元。
如債權金額與相關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不一致的,以相關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為準。
債權擔保措施︰抵押物︰債務人位于株洲市蘆淞區株洲金冠服飾文化傳媒大樓52,395.30平方米在建工程(含對應土地;其中,本金人民幣163,851,387.85元及相應重組收益等的債權有第一順位抵押權,本金人民幣9880萬元及相應重組收益等的債權有第二順位抵押權)。質押物︰康健樂以3100萬元債務人股權提供質押擔保。保證人︰康健樂連帶擔保。
據我分公司與第三方的協議約定,上述第一順位抵押權和質押權的處置收入,我方按84.53%、第三方按15.47%的比例分配。
債務人已進入破產重整計劃的執行階段,我分公司已按重整計劃選擇了擬抵債資產約1.5萬平米,但仍需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裁定確認。
上述抵押物、擬抵債資產存在如下權利負擔︰債務人對第三方以物抵債及被該部分抵債債權人佔用,或債務人與第三方簽訂認購協議及被認購者佔用,或債務人與第三方已簽署租賃協議等。
本公告披露的債權及擔保措施信息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情況請投資者閱檔自行判斷為準。
交易條件︰投資者/買受人信譽良好,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可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對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購買︰(一)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四)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在公告期內受理投資者報名(請意向投資者在公告有效期屆滿前向我分公司提交書面意向書或來我分公司現場報名)和對該資產處置的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
潘先生,電話︰18975185072
孫女士,0731-84845086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五一大道976號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
周先生,0731-84845036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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