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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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資產處置推介公告
? ? ? ? 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德資產”)、蕪湖普贏肆號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作為有限合伙人、北京融凱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凱德”)作為普通合伙人投資成立蕪湖泰德伍號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泰德伍號”),融德資產持有泰德伍號有限合伙份額8億元,現融德資產擬對持有的上述泰德伍號有限合伙份額進行處置,予以公告。
| 擬處置資產名稱 | 合伙人名稱 | 資產金額 | 出資比例 | 備注 |
| 泰德伍號有限合伙份額 | 融德資產 | 8億元 | 62.5% | ? |
?????????注︰1、泰德伍號有限合伙份額共計12.8億元,其中融德資產持有8億元;
??????????????? 2、泰德伍號底層資產主要為委托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市長樂區鶴凱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鶴凱置業”)發放的信托貸款,信托貸款保證人為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福晟集團實際控制人潘偉明及其配偶陳偉紅,抵押物為鶴凱置業持有的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166,648 土地使用權,質押物為擔保人福建福晟銀隆投資有限公司、福建市長樂區福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分別持有的債務人福州市長樂區鶴凱置業有限公司50%、20%股權。在信托貸款債務違約後,泰德伍號委托渤海信托由北京市方圓公證處出具了公證執行證書,執行標的為本金12.8億元及其對應的應付未付利息、罰息、公證費、律師費等。並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執行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院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執行裁定。2023年11月30日,渤海信托向泰德伍號進行了信托原狀分配,隨後泰德伍號向執行法院申請變更申請執行人。2025年3月18日,執行法院出具裁定,變更泰德伍號為執行案件的申請執行人。目前本項目仍在強制執行進程中,具體執行本金、應付未付利息、罰息、公證費、律師費等以執行證書和執行法院的裁定為準。
風險提示︰本公告資產中債務人、債權金額、抵質押物、保證人等信息與實際不符的,以相關合同協議的有關約定及有效法律文書等計算為準;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相關法律文書為準,以上內容融德資產擁有解釋權。
要求投資者信譽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夠接受資產存在瑕疵及購買資產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止。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010-59400299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10-59400207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
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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