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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處置公告

  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資產處置推介公告

2026-06-25

?????????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德資產”)、作為委托人/受益人委托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信托”)設立“2019福晟1號項目單一資金信托”(以下簡稱“福晟1號信托”),向嘉興市鉑金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鉑金置業”)提供信托貸款。該信托成立時融德資產持有信托受益權420,000,000元,截至目前,融德資產持有信托受益權余額315,644,854.87元,現融德資產擬對上述信托受益權余額進行處置,予以公告。

  • 資產信息情況
擬處置資產名稱 委托人/受益人名稱 受益權份數 受益權金額 備注
2019福晟1號單一資金信托受益權 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315,644,854.87份 315,644,854.87元 系截至目前的余額

  注1︰2019福晟1號單一資金信托底層資產為委托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嘉興市鉑金置業有限公司發放的信托貸款。信托貸款保證人為福州福晟集團有限公司、福晟集團實際控制人潘偉明及其配偶陳偉紅。此外,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單獨向融德資產進行保證擔保。信托貸款抵押物為鉑金置業持有的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乍浦鎮62084.80土地使用權及附著在建工程,質押物為中鉑國際(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上海福晟置業有限公司分別持有的鉑金置業25%和75%股權。

  注2︰在信托貸款債務違約後,渤海信托由北京市方圓公證處于2024年1月出具了公證執行證書,執行標的為本金315,644,854.87元及其對應的應付未付罰息、公證費、律師費等。渤海信托向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嘉興中院”)指定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人民法院(下稱“平湖法院”)立案執行,2024年3月渤海信托向平湖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書,平湖法院出具了財產保全告知書。

  注3︰2024年10月11日,底層信托貸款債務人鉑金置業被嘉興中院受理破產清算,經法院指定的破產管理人審查認定,渤海信托經審查認定的優先級債權金額合計505,581,524.99元,包括315,644,854.87元本金及本金對應的應付未付罰息、公證費、律師費等。

  注4︰融德資產對保證人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訴訟,並獲得了勝訴判決。隨後融德資產依據勝訴判決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福建福晟申請執行。融德資產依據執行證書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他擔保人申請執行。

  目前破產清算案件和執行案件均在進程中,相關本金、應付未付罰息、公證費、律師費等以執行證書、執行法院裁定和破產管理人出具的有關文件為準。

  風險提示︰本公告資產中債務人、債權金額、抵質押物、保證人等信息與實際不符的,以相關合同協議的有關約定及有效法律文書等計算為準;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相關法律文書為準,以上內容融德資產擁有解釋權。

  • 交易條件

  要求投資者信譽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夠接受資產存在瑕疵及購買資產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 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 公告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止。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 聯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010-59400299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10-59400207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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