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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德資產”)向惠州市均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均城投資”)發放了30,000萬元委托貸款。截止目前,剩余債權本金14,730.48萬元。現融德資產擬對上述債權進行處置,予以公告。
? ? ? ?一、資產基本情況 單位︰萬元
| 債務人名稱 | 本金 | 利息 | 罰息 | 保障措施 | 備注 |
| 惠州市均城投資有限公司 | 14,730.48 | 11,684.87 | 1,666.67 | 惠州市均城投資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惠州市均林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新力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連帶責任保證 | 利息及罰息金額計算截止2026年6月30日 |
注1︰融德資產與均城投資債權糾紛取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1)京02執1431號。融德資產通過法拍處置了被執行人均城投資抵押的名下位于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中心北區虎頭山北側土地使用權和被執行人惠州市均林實業有限公司抵押的名下位于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中心北區虎頭山北側的土地使用權。前述兩幅土地因流拍進行以物抵債,取得抵債裁定(2021)京02執1431號之二和(2021)京02執1431號之三。執行期間,為便于債權處置,融德資產設立全資子公司惠州鑫德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鑫德”)並將全部債權轉讓給了惠州鑫德。目前,前述債權實際持有方為惠州鑫德。
注2: 在執行案件中,同步查封了借款人均城投資、保證人惠州市均林實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及銀行賬戶等資產。
風險提示︰本公告資產中債務人、債權金額、保證人等信息與實際不符的,以相關合同協議的有關約定及有效法律文書等計算為準;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相關法律文書為準,以上內容融德資產擁有解釋權。
二、交易條件
要求投資者信譽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夠接受資產存在瑕疵及購買資產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三、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四、公告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止。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五、聯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張女士,聯系電話︰010-59400352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10-59400207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
融德(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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