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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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 ? ? ?根據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簽署的《資產轉讓合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已將其對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項下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損失賠償權)依法轉讓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聯合公告通知下列借款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其承繼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項下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 ? ? ?特此公告
? ?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聯系電話︰0571-85313579,翁經理
? ? ?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聯系電話︰0571-87689516,張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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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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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人民幣元
| 序號 | 借款人名稱 | 本金金額 | 欠息 | 擔保人 |
| 1 | 浙江博強銅業有限 公司 |
67,162,456.91 | 107,977,230.35 | 保證人︰浙江博旭達銅業有限公司、湯元訓、湯元挺、章細英 抵押人︰浙江博強銅業有限公司、宜昌住邦建材有限公司 |
| 2 | 浙江金典科技有限 公司 |
2,471,309.43 | 10,349,997.54 | 保證人︰蒼南縣新華畜牧有限公司、溫州市華力紙塑制品有限公司、林福坐、林福佑、陳素平、徐敏、楊介清、方愛英、徐煥信、王孝慈、吳治豹、陳安妹 |
| 3 | 蒼南縣新華畜牧有限 公司 |
2,227,278.35 | 10,090,877.25 | 保證人︰浙江金典科技有限公司、溫州市華力紙塑制品有限公司、林福坐、林福佑、陳素平、徐敏、楊介清、方愛英、徐煥信、王孝慈、吳治豹、吳克用 |
| 4 | 溫州市華力紙塑制品 有限公司 |
1,970,912.67 | 8,300,219.89 | 保證人︰蒼南縣新華畜牧有限公司、浙江金典科技有限公司、林福坐、林福佑、陳素平、徐敏、楊介清、方愛英、徐煥信、王孝慈、吳治豹、陳培東、項延文 |
| 5 | 溫州耀興經貿有限 公司 |
6,991,747.71 | 78,110,394.23 | 保證人︰溫州長達物資貿易有限公司、溫州應鐵金屬材料有限公司、邵炳堯、邵瓊瓊、管秀燕 抵押人︰李堅、王顯燕 |
| 6 | 溫州大展國際貿易有 限公司 |
21,837,647.85 | 77,372,808.31 | 保證人︰寶州導軌金屬有限公司、徐慧 |
| 7 | 嘉興市景泰鋼鐵貿易 有限公司 |
7,889,458.50 | 21,723,958.66 | 保證人︰浙江滬杭擔保有限公司、張建鋒、石婷華、陳玉英、張詩樂 |
| 8 | 嘉興市倫冶貿易有限 公司 |
3,971,374.46 | 16,554,420.11 | 保證人︰浙江滬杭擔保有限公司、阮思煒、董書華、陳明仕 |
| 9 | 嘉興市宇鵬物資有限 公司 |
7,076,071.08 | 19,155,669.09 | 保證人︰浙江滬杭擔保有限公司、謝良輝、黃少碧、何挺 |
| 10 | 嘉興市拓閔實業有限 公司 |
7,108,242.32 | 24,134,376.09 | 保證人︰浙江滬杭擔保有限公司、方永愛、張良、方陳蘭 |
| 11 | 嘉興市點石鑫貿易有 限公司 |
11,828,228.89 | 34,058,952.56 | 保證人︰浙江滬杭擔保有限公司、孫曉平、葉成發、葉揚榮、肖榮華 |
| 12 | 嘉興市滿高貿易有限 公司 |
7,907,690.00 | 24,144,244.71 | 保證人︰浙江滬杭擔保有限公司、肖傳強、葉小婷 |
| 13 | 浙江集儲鋼鐵發展 有限公司 |
7,908,055.75 | 24,142,381.97 | 保證人︰浙江滬杭擔保有限公司、李林葵、張美玉 |
| 14 | 嘉興市錦燁貿易有限 公司 |
7,188,407.50 | 24,270,864.27 | 保證人︰浙江滬杭擔保有限公司、李其茂、楊自國、陳美珠 |
| 合計 | 163,538,881.42 | 480,386,395.03 | ? | |
注︰1、清單中“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質)押人,擔保人的擔保範圍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如公告中債務人、合同編號、債權金額、擔保人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
2、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貸款本金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它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
3、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位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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