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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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下稱“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擁有對大連萬達體育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大連萬達體育”)、武漢楚河漢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漢萬達東湖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楚河漢街文旅”)債權(下稱“標的債權”),擬對標的債權進行處置。現公告如下︰
一、標的債權基本情況
截至基準日2026年7月20日,債權金額合計人民幣173,224.27萬元,其中本金162,900萬元、利息及復利10,324.27萬元(債權詳細情況參見附件《債權明細表》)。利息、復利及其他應付款項等,按照《信托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合同的約定,和生效法律文書等計算。公告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其他相關義務人原已簽署的相關合同、生效法律文書等為準。債務企業位于大連市、武漢市。
為保障標的債權安全,除《債權明細表》載明的擔保措施外︰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漢華達玖號創新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86%合伙份額,武漢華達玖號創新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楚河漢街文旅90%股權。楚河漢街文旅系位于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與東沙大道交匯處“萬達御湖漢印”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主體。
二、交易條件
要求競買人信譽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資金來源合法,能承擔購買標的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三、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所屬人員等有關聯的人員,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與參與不良資產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受讓方的股東及實控人與債務企業、擔保企業存在關聯關系;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限制高消費(能夠提供充足依據證明其失信記錄或限高記錄已依法消除的除外),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項目處于違約狀態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規行為的自然人、企業及其實控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依照其他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等規範性文件規定不宜受讓標的債權的主體。
四、處置方式
按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方式進行處置,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訴訟追償、債務重組、公開轉讓等。如采取公開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單戶或打包處置,整體或其中任意資產與其他符合轉讓條件的資產組合打包處置等。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受理標的債權處置有關的異議和咨詢。
六、聯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項聯系人︰趙經理、黃經理,聯系電話︰027-88316326。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陽女士,聯系電話︰027-88318257。
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體育街特1號。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6年7月2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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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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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日︰2026年7月20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單位︰人民幣、萬元
| 債務人 | 本金 | 利息及復利 | 債權合計 | 抵、質押物 | 擔保人及其他相關義務人 |
| 大連萬達體育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武漢楚河漢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162,900 | 10,324.27 | 173,224.27 | 1.楚河漢街文旅名下武漢中央文化區K2地塊土地(抵押範圍不包含1號樓、2號樓、S1商鋪、S2商鋪、S3商鋪、S9商鋪房屋所對應的土地價值,及該宗地中屬于業主共有部分的土地價值); 2.楚河漢街文旅名下K7-3辦公樓、K7-S2商業、K7-S3商業、K6-S5商鋪、K7-S7商鋪所對應的土地; 3.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質押的對楚河漢街文旅的應收股利1,390,000,000.00元,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珠海運營管理中心質押的對楚河漢街文旅的應收賬款123,129,602.00元,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質押的對楚河漢街文旅的應收賬款902,727,239.59元,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南區分公司質押的對楚河漢街文旅的應收賬款569,639,099.81元; 4.大連金石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質押的持有的楚河漢街文旅10%股權。 | 抵押人︰武漢楚河漢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出質人︰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珠海運營管理中心、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南區分公司、大連金石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保證人︰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王健林。 |
注︰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利息及復利等債權余額,基準日後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相關義務人應支付的利息及復利、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其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由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等。
????4、清單中債務人、債務金額、擔保人、其他相關義務人、抵質押物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實際簽署的相關合同、生效法律文書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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