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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房產招租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擬對擁有的位于天津市和平區成都道商業房產對外租賃,現予以公告。
一、招租資產
| 房產地址 | 規劃用途 | 建築面積( ) | 權利性質 | 現狀 |
| 和平區成都道64-82號(雙號),76號增1號,78號增1號,桂林路5號,5號增1號,7號,7號增1號,9號,9號增1號,11號-負102房地產 | 非居住 | 1,123.61 | 出讓 | 空置,有裝修 |
| 和平區成都道64-82號(雙號),76號增1號,78號增1號,桂林路5號,5號增1號,7號,7號增1號,9號,9號增1號,11號-負103房地產 | 非居住 | 1,262.73 | 出讓 | 空置,毛坯 |
二、招租方式
(一)意向承租人需對擬租賃資產向我公司提交意向函或報價函等資料。
(二)報價經我方審批後確定。
三、承租人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信譽良好,資金來源合法並出具相應承諾。
(二)承租人需承擔租賃房產所帶來的風險。物業、消防、維修、清潔、水電、網絡、空調、燃氣等在租賃期間經營資產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三)交易對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且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四)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前簽署相關符合承租人條件的承諾書。
如有承租意向請以書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聯系人︰穆女士,電話︰022-28311700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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