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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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6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4年1月13日
附件:不良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担保人 | 抵押物 |
1 | 南通明龙时装有限公司 | 38,100,000.00 | 1,806,475.80 | 抵押人:如皋市城东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石亚明、陶小燕、南通麦叶乐时装有限公司 |
如皋市城东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工业房地产,位于如城镇城东居委会五、七组,如皋市如城街道李渔路18号共8幢,房屋用途: 生产经营、办公、住宿,建筑面积47,326.30平方;土地用途:工业用地,面积54,000.00平米。 |
2 | 南通市城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700,000.00 | 283,590.00 | 抵押人:淮安市天伦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市城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倪德泉、顾兰芬 保证人:倪德泉、顾建芬、倪金炎、汪甜 |
1、淮安市天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淮安市繁荣广场小区3号楼22室;3号楼31室;5号楼3、4、6室商业用房; 2、南通市城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区迎春大道1-2号万盛悦府1幢301、302、303室商业用房; 3、倪德泉、顾兰芬名下的南通市崇川区永兴佳园1幢202附2室、1幢203附1室、2室、3室商业用房和南通市崇川区和谐怡园佳苑15幢505室、车库36室,8幢505室、车库16室住宅用房。 |
3 | 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67,235,216.12 | 76,889.06 | 抵押人: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徐州金宝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滕道春、支红艳、徐国根、段成环 |
1、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徐州市云龙区龙湖世家16套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451.01平方米; 2、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名下的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义安矿的住宅及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30,63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597.40平方米。 |
4 | 劳特斯空调(江苏)有限公司 | 8,032,776.38 | 30,277,695.15 | 保证人:徐勤虎、王涛、江苏劳特斯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万和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 / |
5 | 徐州清平纸业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21,482,062.02 | / | / |
6 | 徐州供销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14,482,318.05 | 保证人:徐州市供销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 / |
合计 | 135,967,992.50 | 68,409,030.0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5-84461097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188号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5-57710759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2号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