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6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5年1月13日
附件:不良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盐城欣锐达线缆有限公司 | 2889090.36 | 保证人:东台百彩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朱汉青、朱淦均、曹翠梅 | |
2205989.15 | 保证人:江苏诸利电气有限公司、朱汉青、曹翠梅、江苏泰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
4775000.00 | 保证人:江苏诸利电气有限公司、朱汉青、曹翠梅、上海诸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2 | 东台市惠锋不锈钢有限公司 | 1592130.04 | 保证人:王焕尧、宫秋凤;抵押人:东台市惠锋不锈钢有限公司 | 债务人名下溱东镇罗二村十七组工业房产,合计面积4407.54㎡;溱东镇罗二村十一组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8888.70㎡。 |
保证人:王焕尧、宫秋凤;抵押人:王焕尧 | 王焕尧名下时堰镇三里村路北1幢103室、203室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213.17㎡,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61.14㎡。 | |||
1897754.00 | 保证人:东台市华诚不锈钢有限公司、东台市华申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台市金三角型材厂、东台市里下河金属制品厂、王焕尧、宫秋凤、东台鑫源异型钢制品厂、东台市光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祥爱建材有限公司 | |||
3 | 东台市蓝天化工厂 | 200000.00 | 抵押人:东台市蓝天化工厂 | 债务人名下新曹镇东潘堡河东侧工业房产,1-5幢面积614.05㎡,6、7幢面积235㎡;新曹镇工业园区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7700㎡。 |
4 | 江苏通用机械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6196646.45 | 保证人:上海联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高低压容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抵押人:江苏通用机械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债务人名下东台市安丰镇安南工业园区的两宗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55762㎡、11549㎡。 |
2439578.00 | 保证人:上海联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高低压容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抵押人:江苏通用机械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债务人名下数控机床等23项74台设备抵押。 | ||
10000.00 | ||||
1000000.00 | 保证人:上海联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高低压容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抵押人:江苏通用机械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债务人名下安丰镇安南工业园区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3992平方米 | ||
3000000.00 | ||||
5000000.00 | ||||
0.00 | 保证人:上海联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高低压容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0.00 | ||||
0.00 | ||||
0.00 | 保证人:上海联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高低压容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5 | 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 | 10896140.91 | 保证人:徐萌、李想;抵押人: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 | 债务人名下位于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七路六号的不动产,土地面积合计1666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4553.31平方米 |
1000000.00 | ||||
2000000.00 | ||||
4295000.00 | 保证人:徐萌;抵押人: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 | 债务人名下位于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七路六号的不动产,土地面积合计1666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4553.31平方米 | ||
6 | 徐州市颖都新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8090000.00 | 保证人:徐州市颖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世松、朱德英、李通、王艳、张昌锋、张莹;抵押人:徐州市颖都新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债务人名下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颖都花园综合楼-01、1层、2层的不动产,房产面积合计11167.14㎡,土地面积合计2168.5㎡ |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联系方式:18361662166
联系地址:东台市东城大道10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俞先生
联系方式:025-57710681、025-57710713、15366160718、15366160568、025-57710758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2号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4年11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