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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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将以下债权(具体见《债权转让清单》,以下统称标的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标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及其变更协议、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为此,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标的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前述债权转让的事实。本通知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作为标的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相应的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及/或借款人、相应的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通知及公告
转让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1013号
联系人:万文 联系电话:15979193920
受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35号中顺大厦24-26层
联系人:黄哲 联系电话:13970999123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5年1月21日
附:
债权转让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27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原借款合同号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5296938.13 | 0.00 | 江银南分洪支借字第2352053-002号 | 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城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刘如强、龚小萍 | 1.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15-17、31-33、配电站、垃圾站及C区办公楼(1-2层)19号楼(1-2层),面积8770.5㎡,非住宅,第一顺位抵押。 2.洪城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新市场8栋401室,非住宅,第二顺位抵押。 |
2 | 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天成鞋业批发部 | 179680.10 | 483825.55 | 江银南分洪支借字第1610668-002号 | 邹小英、陈缙瑜、陈成、崔荧 | 无 |
3 | 江西省家电市场新进美灯饰商行 | 429946.84 | 1904931.16 | 301400000000156520 | 南昌市西湖区家电市场鑫宏电器商行、刘件根、刘志岗、涂丽霞、徐晒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