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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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翀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
公 告
杭州翀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下述资产的实际权益人,拟对下述债权及/或债权对应的相应收益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前述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计算截至日:2025年1月31日 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违约金、费用等 | 担保情况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15,558,675.13 | 12,083,979.38 | (1)上海琪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应收帐款并负有补充支付义务:在第一还款义务人、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中铁十七局对该应收帐款违约时,上海琪璞承诺无条件回购并负有补充支付义务;(2)不动产抵押:上海琪璞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心发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装饰城”和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环洲万博城”的商业房产对上海琪璞所负债务提供抵押;(3)连带责任担保:上海琪璞实际控制人胡文堂对上海琪璞所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注:上表所列之利息、违约金、费用等计算至截至日。另上表所列之债权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受偿顺序以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具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除前述条件外,本次债权转让受让方应同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有效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010-8377728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 010-83777476。
杭州翀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布日期: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