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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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新区红叶广场项目7套商业资产进行租赁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基本信息
序号 | 坐落 | 用途 | 面积(㎡) |
1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叶广场4幢2层7号 | 非住宅 | 55.85 |
2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叶广场4幢2层8号 | 非住宅 | 61.65 |
3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叶广场4幢2层9号 | 非住宅 | 55.85 |
4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叶广场4幢2层10号 | 非住宅 | 55.85 |
5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叶广场4幢2层11号 | 非住宅 | 61.65 |
6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叶广场4幢2层12号 | 非住宅 | 61.65 |
7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叶广场4幢2层13号 | 非住宅 | 53.68 |
合计 |
406.18 |
注:上述资产尚存在租赁关系,原租赁期限暂未到期,请意向投资人实地查看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处置过程中披露的数据、所提供的资料、图片(如有)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实物资产的任何担保或保证。
二、交易条件:要求承租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价款并可承担租赁资产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承租人在公告有效期内提供书面的意向承租函(内容包括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承租期限等)。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以及该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关联人;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企业,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房屋所在区域等对承租人主体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租赁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或条件。3、参与方应提供相关身份信息,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按相关要求进行反洗钱核查和识别。因不符合条件或资格而参与租赁的,由参与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有效期: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含发布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
五、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陆先生、郑先生,联系电话:028-86516517、028-8651652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21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刘女士:028-86516518 张女士:028-8651655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