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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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与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务人,以及4户债权项下保证人云南广林隆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继续进行重组,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0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本息 | 本金余额 | 利息及孳息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其他情况 |
1 | 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 | 昆明市 | 61,299.71 | 32,364.14 | 28,935.57 | 1.抵押人云南鹏龙坤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4-1-2、4-2、3、4、5#地块标准厂房、电子商务物流(一期、二期)的21宗房产面积83,281.97㎡,对应土地面积125,925.05㎡(工业用地)。 | 昆明民汇人造板机器有限公司、云南广林隆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范克平、韩伟、林振丰 | 暂无 |
2 | 昆明广隆兴商贸有限公司 | 昆明市 | 2,027.34 | 1,262.08 | 765.26 | 应收账款质押:昆明广隆兴商贸有限公司与昆明凯联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价值2938.86万元。 | 云南鹏龙坤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振丰、韩伟 | 暂无 |
3 | 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 | 昆明市 | 713.63 | 428.23 | 285.40 | 应收账款质押: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对昆明景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价值3105.67万元。 | 林振丰、韩伟 | 暂无 |
4 | 云南铁公鸡物流有限公司 | 昆明市 | 18,833.63 | 10,254.77 | 8,578.86 | 抵押人昆明凯联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4-1-2、4-2、3、4、5#地块标准厂房、电子商务物流(一期、二期)的5宗房产面积25471.97㎡,对应土地面积25983.21㎡(工业用地)。 | 昆明佳好置业有限公司、云南鹏龙坤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民汇人造板机器有限公司、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昆明广隆兴商贸有限公司、林振丰、韩伟。 | 其中第26、16幢为昆明凯联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鹏龙坤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按份共有 |
合计 | 82,874.31 | 44,309.22 | 38,565.09 |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我公司拟与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务人,以及4户债权项下保证人云南广林隆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继续进行重组,此次重组涉及调整原有重组收益率和还款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在此期间,如对该处置有异议或愿意出更高价、支付保证金且有更优、可行方案的买受人,可与我公司联系,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我公司则与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务人,以及4户债权项下保证人云南广林隆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继续进行重组
我公司仅配合办理相应解封、解押手续,后续过户及其他风险由买受人自担。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资产存在的瑕疵
抵押资产出租。
四、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资产处置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公司提出异议。该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经我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处置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次日内向我公司提供书面材料。
(二)公告期内,愿意出更高价、支付保证金且有更优、可行方案的买受人,我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研判并重新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时间另行通知。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受理公示项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7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7;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