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太原市誉晋丰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山西龙晋萃华珠宝有限公司和山西省忻州市金鸡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基准日:2025年3月1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人所属地区 | 债权本金 | 利息 (含罚息等)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措施 |
1 | 太原市誉晋丰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8,236,186.09 | 17,006,421.86 | 91,110.00 | 25,333,717.95 | 抵押物:靳俊起、周建英名下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门街25号楼302号、305号房产,建筑面积合计939.56平方米。 保证人:太原市汇元物资中心、左允中、山西三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师民彦、靳俊全 |
2 | 山西龙晋萃华珠宝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9,000,000.00 | 30,779,080.17 | 0.00 | 49,779,080.17 | 抵押物:山西旺德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太原小店区唐槐路79号2幢南段房屋8、9、10三层,建筑面积合计3665.98平方米。 保证人:郭晓军、毛苗苗、山西旺德源科技有限公司 |
3 | 山西省忻州市金鸡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忻州市 | 5,917,646.38 | 26,938,333.91 | 83,798.00 | 32,939,778.29 | 抵押物:债务人名下位于忻州市代县阳明堡镇大茹解村工业用地及厂房,土地面积204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4476.4平方米。保证人:谢洪彪、卜贵元 |
注:1、公告基准日为2025年3月10日,债权信息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上述债权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刘女士0351-4603082、卞先生0351-4603021。
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4602761、胡先生0351-4603077。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