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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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昆明长平经贸有限公司以及云南巨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户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3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等 | 合计 | 担保措施 |
昆明长平经贸有限公司 | 昆明 | 57,950,000.00 | 73,821,571.73 | 131,771,571.73 | 1、许健、胡云河、周训宽、胡炜、云南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共同还款承诺;2、云南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市盘龙区云山社区刘家营股份合作社巨和美术小区地下车位-2层30768.84㎡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
云南巨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 | 49,950,000.00 | 73,126,592.57 | 123,076,592.57 | 1、胡云河、胡云良、李弘、云南万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巨和南亚未来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巨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昆明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共同还款承诺;2、昆明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云山社区居委会8538.71㎡住宅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
合计 | 107,900,000.00 | 146,948,164.30 | 254,848,164.30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组包处置,具体为债权转让。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程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69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5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