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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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武汉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商银行武汉分行已将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和相应担保权利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
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现依法对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5年6月29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27-85331565,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48、550、552、556号浙商银行大厦(太平洋金融广场)
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联系人:汪经理、吴经理,联系电话:027-88060896,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1号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5年5月1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债权合计 | 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
1 | 武汉鑫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95,083,210.15 | 12,398,979.75 | 107,482,189.90 |
抵押人:武汉鑫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贾洪坡、程伟、李涛。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5月10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的利息、违约金、其他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相应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