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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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哈尔滨太平湖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详细情况如下表:
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 |||||||||
债务人 | 所在地区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本息合计 | 代垫诉讼费 | 代垫保全费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哈尔滨太平湖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14,000.00 | 12,308.12 | 26,308.12 | 74.53 | 0.5 | 抵押+质押+保证 | 信建华、郭淳(信建华配偶)、赵强、蒋凤琴(赵强配偶)、郭谦、李永兴(郭谦配偶)、郭瑶、董延、刘碧辉、吕唯铭、潘思淼(吕唯铭配偶)、郭佳璐、王德群、国峰玮、刘双双(国峰玮配偶) |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闫家岗农场第七调查区,面积72,632.43平方米的土地及面积合计70,602.11平方米的在建工程;质押物为哈尔滨太平湖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100%股权。 |
注:1.本公告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6月20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及费用,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3.如公告中债务人、保证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能够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7月18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投资者登录官方网站(www.famc.citic)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接洽查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郭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702075,18545563266;0451-82718551,13704809715。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55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8271117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