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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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资产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其持有的灵武市黄河源金属粉末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基准日:2025年6月21日 | 单位:元 |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利息等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名称 | 抵/质押物 |
灵武市黄河源金属粉末有限公司 | 宁夏灵武市 | 2,754,495.17 | 2,680,371.93 | 5,434,867.10 | 宁夏凯美特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吊销)、姚彩霞、杨怀伏、余仲达、马学江、杜文贵 |
无(查封物:我司查封了保证人余仲达名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潭路100弄330号2901房产,面积176.20㎡,余仲达拥有其部分产权) |
注:1.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2.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3.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4.表格仅列示本金余额,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以协议和裁判文书等文件计算确认为准。5.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须按我公司规定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951-305952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