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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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拥有对安徽省丰民置业有限公司等的不良债权资产,拟进行公开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能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参与竞价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拟处置债权资产情况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为债权情况表所列债权的债权人。本笔债权对应抵押物资产主要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债权情况表所列示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单方一般计算。本次拟处置债权须在竞价成交日后、付清债权转让价款之前完成以下全部事项:(1)免除阜阳翊翔置业有限公司对本笔债权的还款义务,不再作为本笔债权的债务人、被执行人;(2)解除阜阳市颍泉区河滨路丽丰大厦32套2,281.20㎡商业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码为:皖(2020)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365676号~0365685号、0365689号~0365701号、0365703号~0365711号)对本笔债权提供的抵押担保;(3)解除阜阳市颍泉区人民东路77号颍泉区人民检察院8套1,563.10㎡商业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码为:皖(2020)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365674号、0365675号、0365686号~0365688号、0365702号、0365712号、0365714号)对本笔债权提供的抵押担保;(4)解除本笔债权对应查封的马鞍山南路 760 号绿地赢海国际大厦 A 座 2601~2619共19套房产的资产查封;(5)解除本笔债权对应查封的安徽省丽丰集团有限公司、临泉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在阜阳民生医院、阜阳创伤医院破产案件中申报的债权查封。
具体资产情况详见债权情况表:
债权情况表
(暂算至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单位:元)
债务人 |
保证人 |
抵质押人及抵质押物 | 重组债务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 | 代垫费用 |
安徽省丰民置业有限公司、临泉丽丰置业有限公司、阜阳市翊翔置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丽丰集团有限公司、李桂芳、夏羽、丁勇 | 安徽省丽丰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正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抵押: (1)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怡和广场20层1280.37㎡商业房产; (2)阜阳市颍泉区丽丰大厦32套2,281.20㎡商业房产; (3)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8套1,563.10㎡商业房产; (4)阜阳市颍州区一品A15#A20#2,671.03㎡商业房产; (5)颍州区淮河路正基首府D1D2#楼13,350.99㎡商业房产; (6)颍泉区中市办河滨中路160号0室1,541.18㎡商业房产。 质押物:安徽省丰民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101,850,464.25 | 19,410,907.99 |
56,413.49 |
备注:
1、上述债权已获得生效判决,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法院判决确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重组债务本金106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6,462,237.78元(重组宽限补偿金暂计算至2022年8月5日,之后重组宽限补偿金以本金106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8%顺延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律师代理费50,000.00元。2022年8月5日之后发生回现46,307,177.61 元、新增费用121,219.76元(已支付64,806.27元,应付未付56,413.49元),判决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已退回。上述表格所列债权金额仅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单方计算,可能存在计算误差、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债务本金、宽限补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下同)与上述表格所列金额不一致,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此计算误差、错误等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实际债权金额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相关规定、法院认定等为准。
2、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原贷款行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及债权、担保物现状为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查看有关资料。
三、现状交付
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该项资产处置相关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原债务企业的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上述主体之外的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五、处置方式
拟公开转让。
六、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11号
联系人:陈经理,0551-6266252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联系人:俞先生,0551-62619966
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和阿里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