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冠县光悦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243068-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对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冠县光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冠县光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5年7月30日
附件: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4年11月20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利息 | 担保人 | 担保物 |
1 | 山东星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8,910,000.00 | 22,762,542.44 | 山东星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三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泰岳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冠县第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张银峰、罗书芳 | 机器设备 |
2 | 山东泰岳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4,900,000.00 | 3,506,259.75 | 山东星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兴鼐薄板有限公司、冠县第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张银峰、罗书芳 |
无 |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