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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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10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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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
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5年7月30日
附件:不良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欠息 | 费用 | 担保人 | 抵押物 |
1 | 江苏飞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000 | 80596023.03 | 83.33 | 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江苏飞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国平、朱丽霞等 | |
2 |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149532500 | 211681008.3 | 0 | 江苏丹工实业总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朱国平、朱丽霞、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等 | 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地及厂房(丹房权证后巷字15003249号、丹国用2013第07027号)等 |
3 |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89847500 | 208603719.7 | 0 | 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江苏丹工实业总公司、朱国平、朱丽霞等 | 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地及厂房(丹房权证后巷字15003128号、 |
4 | 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 | 80000000 | 115479750 | 551559 |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飞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国平、朱丽霞、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等 | |
5 | 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 | 57000000 | 97829646.35 | 0 | 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 、江苏飞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等 | 1、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地及厂房(丹房权证后巷字15002739号、丹房权证后巷字15002740号、丹国用2011第03823号) 2、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地(丹国用2011第00857号、丹国用2011第04950号)等 |
6 | 江苏飞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59000000 | 87726350.73 | 83.33 | 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朱国平、朱丽霞、江苏飞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等 | |
7 |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69400000 | 93360424.1 | 83.33 | 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朱国平、朱丽霞、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等 |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地及厂房(丹房权证后巷字15001305、15001306、15001307、15001308、15001309、15001310、15001311、15001312、15001313、15001314号,丹国用2007第10119号,丹国用2011第10122号)等 |
8 | 江苏飞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50940000 | 112199981.4 | 157406 |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江苏新天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朱国平、朱丽霞、江苏飞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等 | |
9 | 丹阳飞达港口有限公司 | 82000000 | 177725991.6 | 238855 | 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丹阳扬子江循环经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朱国平等 | 丹阳飞达港口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地(权证号丹国用2010第11242号)等 |
10 |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268940000 | 592871944.9 | 1459014 | 江苏呈飞电子有限公司、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朱国平、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等 |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地及厂房(丹房权证后巷字15001278、15001279、15001280、15001281、15001282、15001283、15001284、15001285、15001286、15001287、15001288、15001289、15001290、15001299、15001301、15001303、15001304号,丹国用2007第10120号,丹国用2007第10121号)等 |
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巫女士
联系电话:15052952890
住所地:丹阳市齐梁路999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5-57710716
住所地:南京市北京东路42号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5年5月31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