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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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东莞铂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根据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银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签署的《东莞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东莞银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权利,依法打包转让给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双方已于2025年7月30日在南方日报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信金融资产广东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处置方式
拟采取公开转让方式处置。
六、其他
1.如投资者有受让意向,请与我司直接联系。
2.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魏小姐、邱先生 电话:020-37031562、8329344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发布日:2025年8月13日
附:
招商公告清单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借款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垫付费用债权 | 担保人名称 | 抵押物 |
1 | 东莞铂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3,999,999.99 | 187,210.91 | 125,291.92 | 陈晓枫、赵玉玲 | 东莞市万江区新城金曲路18号华南摩尔主题购物公园北大资源御湾商住区19号楼2单元204、205 |
2 | 广州市为众兴汽车有限公司 | 99,864,426.56 | 3,692,499.78 | 869,348.47 | 苗舜泽、刘彩平、广州市为众兴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为众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新东联控股有限公司、广东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增城市渝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增城市朱村街朱村大道东1号厂房B1、厂房B2、厂房B3、厂房B4、宿舍楼C1作抵押担保,占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20,865.72平方米 |
3 | 广州市为众长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9,880,000.00 | 2,412,023.91 | 541,019.17 | 苗舜泽、刘彩平、广州市为众兴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为众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新东联控股有限公司、广东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增城市渝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增城市朱村街朱村大道东1号厂房B1、厂房B2、厂房B3、厂房B4、宿舍楼C1作抵押担保,占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20,865.72平方米 |
4 | 广州市新东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70,024.88 | 118,894.65 | 苗舜泽、刘彩平、广州市为众兴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为众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新东联控股有限公司、广东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增城市渝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增城市朱村街朱村大道东1号厂房B1、厂房B2、厂房B3、厂房B4、宿舍楼C1作抵押担保,占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20,865.72平方米 |
5 | 深圳市中汇晟投资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30,863.89 | 0.00 | 潘继伟、牟俊松、深圳市景瀚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景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南澳盘仔径凯旋湾花园(二期)62号A、62号B住宅作为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合计383.74㎡。 |
6 | 广东正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612,029.31 | 100,000.00 | 黄晓婷、林子彪、广东正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广东正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氹仔围街16号房产作抵押担保,建筑面积598.02平方米; |
注:1.本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5年4月10日)的债权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转让行或其前手债权人所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信金融资产广东省分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