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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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债务催收暨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下称“中信金融资产陕西分公司”)拥有对陕西鼎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鼎全地产”)企业债权,具体债权或权益信息见下表列示。
现公告要求下表列示债务人及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以及相关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信金融资产陕西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相关义务人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证明形成义务(债权债务)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法院抵债裁定书、资产抵债合同协议等)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或履行相关义务。同时,从即日起,中信金融资产陕西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组包/单笔),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金额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截止2025年7月31日) | 重组收益及罚息金等(截止2025年7月31日) | 资产所在地 | 担保措施 | 抵质押物 | 担保人名称 |
陕西鼎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8,599,900.00 | 28,652,493.39 | 陕西省西安市 |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 陈国良持有鼎全地产100%股权质押。 | 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 陈国良、 高亚莉 |
鼎全地产名下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华宇时间城项目剩余在建工程抵押(二顺位);23套房产抵押(一顺位)。 | ||||||
陕西鼎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 | 28,823,680.00 | 9,045,649.64 | 陕西省西安市 | 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 鼎全地产名下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华宇时间城项目剩余在建工程抵押(一顺位);23套房产抵押(二顺位)。 | 高卫华、王彩琴、陈国良、高亚莉 |
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未央区三桥镇三斗路凤凰城项目19套商业抵押(我方已首封)。 |
注:1、重组收益及罚息等计算至2025年7月31日,重组收益、罚息等依据相关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具体数额以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陕西分公司的收益、费用随主债权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公告当中内容为资产基本情况的一般性描述,因此如债务人、金额、担保人、抵押物情况等其他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权属证明文件、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请投资者自行了解、确认相关情况,以投资者阅档自行判断为准,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有效的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瑕疵风险提示:抵押的在建工程存在部分出租现象以及部分意向销售现象、抵押的房产存在部分出租现象和后顺位抵押等;债务人因涉诉问题,部分押品存在查封问题。买受人务必在公开竞价前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并了解相关政策,抵押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决定参与公开竞价的,视为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买受人自行判断购买后的风险。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即自2025年8月13日起至9月9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29-89539190、029-8953918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9-8953911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3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 2025年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