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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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持有的文昌长城置业有限公司和海南国历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两户不良债权进行单户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挂牌转让、拍卖等。现予以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债务人 | 担保人 | 截止2025年8月19日转让债权余额 | 抵质押物 | ||
本金 | 欠息(含罚息、复利) | 合计 | ||||
1 | 文昌长城置业有限公司 | 文昌红树湾航天主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振兴物业有限公司;陈闪;敖宏 | 83,000,000 | 16,735,734.01 | 99,735,734.01 | 抵押物:文昌市文城镇清澜新港路022号文昌红树湾国际度假公馆22342.92平方米房产及对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质押物:1.文昌长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文昌长城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振兴物业有限公司和文昌红树湾航天主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现有及此后10年的应收账款。 |
2 | 海南国历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1.海南五指山实业有限公司;2.海南五指山矿泉水饮料有限公司;3.朱天宇;4.李春妹 | 15,000,000 | 2,689,278.47 | 17,689,278.47 | 抵押物:1.万宁市万城镇建设北路东侧一栋6层1229.75平方米房产及对应2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236号海口恒大文化旅游城六期(32#产权式酒店)7层2单元702房、三期33号楼17层1706房二套产权式酒店合计149.37平方米房产及对应90.52平方米分摊土地;3.海口市迎宾大道18号新城吾悦广场A区S2室外街商铺3层S2-321、S2-322、S2-323-1、S2-323-2四间合计284.69平方米商铺及相应113.87平方米分摊土地。 质押物:1.海南五指山矿泉水饮料有限公司100%股权;2.海南国历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经营收入及综合收入应收账款。 |
合计 | 98,000,000 | 19,425,012.48 | 117,425,012.48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8月19日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我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5.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质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98-66745902,传真:0898-6670004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蒋女士,0898-66774868,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