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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湖南灏汇商贸有限公司等8户不良债权资产,拟单户或组包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 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序号 | 主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重组收益/利息及违约金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备注 |
| 1 | 湖南灏汇商贸有限公司 | 12,288.40 | 3,920.16 | 16,208.56 | 湖南省中正工程有限公司、冯卫兵、刘慧红 | 中海鑫邦名下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普瑞西路一宗商业性质土地使用权34130.66平米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 | |
| 2 | 湖南九纬置业有限公司 | 13,326.30 | 2,416.82 | 15,743.12 | 湖南和立东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冯卫兵和刘慧红 | 1、岳阳迅力机电大市场1栋101商业现/7063平米(沃尔玛租赁);2、岳阳数博环球智能产业园1#、3#、4#栋在建工程(办公17332.77平米,住宅8147.42平米);3、临湘市国际汽贸城A区在建工程(商业10051平米、住宅26803平米:4、深圳数博持有的数博置业100%股权质押、和立东升持有的对和立锦程100%股权质押; | 依据(2024)湘01民初792号《民事调解书》,债权金额计算至2024年9月20日 |
| 3 | 长沙市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835.17 | 10,426.13 | 31,261.30 | 人健集团母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立新夫妇连带责任担保 | 1、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岳麓区佑母塘路与金星大道交汇处万象悦府项目:(1)商业土地(商改住)24262.25平米;(2)1号栋、2号栋商业大平层现房1.2万平米;(3)3号栋大平层(商改住已公示)14444.34平米;2、湘西自治州德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凤凰县凤凰风情园在建及土地90521.04平米(2)吉首电力局定向开发项目住宅用地45339.39平米;3、债务人志宏公司10000万股权质押,名下主要资产为长沙市市政府岳麓大道29亩土地(未分证) | |
| 4 | 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654.00 | 11,677.42 | 28,331.42 | 人健集团母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立新夫妇连带责任担保 | 1、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佑母塘路1088号万象府台公馆二期#5,商业在建工程(商改住)23583.43㎡;2、湖南美兆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岳阳临湘市湘北国际商贸城综合用地86998.31㎡;3、湖南人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 | 债权金额包含诉讼47.70万元、保全费0.5万元和律师费0.7万元 |
| 5 | 长沙馥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46,654.01 | 11,912.28 | 58,566.29 | 第一顺位连带保证: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顺位连带保证:华申恒盛投资有限公司、林崇海 | 长沙市恒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一宗住宅(安置房)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土地面积23646.57㎡ | |
| 6 | 岳阳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7,600.00 | 7,580.64 | 15,180.64 | 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 | 1、新华联富润名下富润石化二期码头的设备设施,如趸船及钢引桥等配套设施;2、新华联富润名下的成品油(汽油、柴油)存货;3、董献忠持有岳阳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9%股权 | |
| 7 | 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270.05 | 4,516.11 | 14,786.17 |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朱弟雄连带责任担保。 | 长沙市开福区栖凤路凯乐微谷1号栋4套办公现房(1532、1612、1710、1711)776.72平米,2号栋141套办公在建工程8667.02平米 | |
| 8 | 湖南清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大兴人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4,000.00 | 34,470.27 | 58,470.27 | 颜文、刘晓辉、颜家雄 | 1、湖南大兴人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怀化人民路鹤州路商业步行街20327.06㎡在建工程商铺;2、湖南清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娄底娄星区春园步行街10169.95㎡现房商铺;3、刘振华、颜文、肖彤分别所持湖南大兴人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5%、35%、20%股权质押;4、湖南万泉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清泉商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颜春、成冬华分别所持湖南清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89%、25.04%、0.68%、24.39%股权质押 | 1.成冬华已去世,其质押担保责任暂未确权;2.已对质押人成冬华儿、女颜文、颜春起诉追究质押担保责任,暂未判决。 |
|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金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若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及违约金数据与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 |||||||
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湖南省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临湘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湖北省荆州市等地。
债权担保措施:本公告及资产清单披露的债权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
若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若公告附件资产清单中偿债主体、担保责任主体名称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对其偿债责任、担保责任的免除,相关主体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文书履行偿债责任、担保责任。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境内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请意向投资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向书或来我单位现场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具体事宜请与我单位接洽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龚先生、方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845085、189751850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0731-84845036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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