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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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受托处置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拥有的新疆成鑫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崛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我司本次拟处置的新疆成鑫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崛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69,600.00万元,利息余额(含违约金、罚息)为83,961.73万元,其他费用130.84万元,债权总额为153,692.57万元。债权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企业所在地为乌鲁木齐市。现我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 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本金 | 利息、违约金、罚息 | 其他费用 | 担保信息 |
| 新疆成鑫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崛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乌鲁 木齐 | 696,000,000.00 | 839,617,330.2 | 1,308,362.31 | 保证人:蓝云、丁匀涵; 抵质押物:新疆托里县齐求IV号中金矿采矿权。采矿权证有效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日,采矿证面积0.41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5万吨/年。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最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书中认定该矿权下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为 13613千克,Au平均品位7.39克/吨。 |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金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若本公告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数据与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朱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0991-2377050、0991-237704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91-237704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4月29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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