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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网络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将受托管理的对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1笔债权通过京东资产拍卖平台(http://shop.jd.com)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7日期间进行公开处置竞价,现已有竞买人参与竞价。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补登,公告期3个工作日,为再次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若本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本公司拟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开竞价标的债权
| 债权信息 | 债务人 | 保证人/执行担保人 | 债权本金(元) | 利息、罚息及复利(元) | 质押资产情况 | 债权合计(元) |
| 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29号-贷第1号《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债权 | 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剑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好花红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贵州清水江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濛江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92,105,424.64 | 265,009,634.27 | 贵州清水江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8.27亿元的应收账款为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29号贷第1号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 557,115,058.91 |
备注:
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等,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全部债务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和执行现状为准。
2.上述标的债权对应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认购协议》项下信保基金权益(人民币伍佰万元整)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
3.上述债权金额及抵质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抵质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质押权证/抵质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4.上述标的债权与“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29号-贷第2号”合同项下债权在司法程序中已被合并处理。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后,不影响债权人就“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29号-贷第2号”合同项下债权及从权益等全部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实现,包括但不限于继续追索、受偿及参与执行分配的权利。
5.以上内容由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交易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资产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现状转让,我方对标的债权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的相关规定。
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补登公告期限
补登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
四、报名及参加方式
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补登公告期内的工作日与我方联系报名事宜,我方将视情况重新组织竞价,过期不予受理意向竞买人报名等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项
意向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默认已明确知悉且认可本公司在京东拍卖网上刊登的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文件中所有内容及条款。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帅女士、周先生,联系电话0851-855361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8550502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20楼。
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政通1号)债权转让协议.docx政通1号竞买须知.docx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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