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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上海众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2户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说明。投资者可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famc.citic/)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所在地 | 债权本金 | 利息及其他费用 | 债权总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或查封物情况 |
| 1 | 上海阿敏清真食品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市 | 1,851.32 | 311.14 | 2,162.46 | 苏翰、蔚艳、刘辉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新公路3399弄11号厂房 |
| 2 | 上海和亭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580.50 | 85.35 | 1,665.86 | 郑文一、梁以平 | 浦东新区碧云路777弄12号*室 |
| 3 | 上海拉瑞经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55.35 | 285.24 | 540.60 | 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希玉及其配偶郑国平(最高额270万元) | 上海市虹口区万安路1323弄51号*室 |
| 4 | 上海融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744.34 | 2,792.36 | 3,536.70 | 林爱珠、黄应平 | 新川路640弄34号*室、新川路640弄34号*室、川沙路5265号101室、川沙路5265号102室、川沙路5265号103室、川沙路5265号104室、川沙路5265号二层底层、川沙路5267号底层、川沙路5269-5271号底层、川沙路5273号底层、川沙路5275号底层 |
| 5 | 江苏久旸贸易有限公司 | 如皋市 | 59,000.00 | 18,191.62 | 77,191.62 | 上海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上海物贸发展有限公司、盐城锦盛置业有限公司、张志熔 | 查封物:(1)房产类:张志熔上海市徐汇区天钥路811号*室的房产,张志熔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388号*全幢房产,张志熔上海市长宁区荣华东道46-50号C幢*的房产、张志熔上海市荣华东道*号的房产;盐城部分房产的查封,查封货值约2亿左右。 (2)账户类:查封江苏省建工集团上海物贸发展有限公司在建行的账号31001560100050028003,保全金额为0; (3)股权类:江苏省建工集团上海物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国林胜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额度为24500万的股权,江苏省建工集团上海物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洋梵竞实业有限公司的额度为3000万的股权,江苏省建工集团上海物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骥畅贸易有限公司的额度为2000万的股权。 |
| 6 | 上海驰瀛电器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48.28 | 18.49 | 66.77 | 田丰、杨予凯 | 无 |
| 7 | 上海辉坦钢结构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67.48 | 16.31 | 83.79 | 张健、丁雪 | 无 |
| 8 | 上海锐渊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9,511.64 | 7,161.78 | 16,673.41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 9 | 上海钢焰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19.46 | 473.44 | 692.90 | 陈孙练、姬婕、陈佛全、孙钗珍、陈焕瑾、上海银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二顺位抵押:上海市长寿路577、581号438-441室商业 |
| 10 | 长春艺美佳水族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春奥奇汽车塑料涂装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3,025.13 | 2,217.07 | 5,242.21 |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华禹镁业有限公司、长春华禹光电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华禹光谷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 11 | 上海金宗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477.36 | 3,453.98 | 5,931.34 | 上海黄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金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东裕化工(昆山)有限公司 | 无 |
| 12 | 上海众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3,400.00 | 10,422.49 | 23,822.49 | 上海飞田物资有限公司、上海慧轩实业有限公司、孙兰田、上海众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古楼公路1876弄1号3-4层、1886号1-2层商场 |
注:1.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及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公告清单列示债权本息为截至基准日金额,借款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我分公司的利息、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其他相关合同及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计算。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可按我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的要求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有效期内我分公司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与咨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乔先生021-63899934、龚女士021-63899992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5号8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违反廉洁规定的举报电话:纪检监督联系人:陆女士13641824880,风险监督联系人:毛先生021-63899914。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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