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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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刘恺玺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刘恺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为山西N24191057-1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刘恺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刘恺玺履行相关义务。刘恺玺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刘恺玺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标的债权清单
债权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债务人 | 保证人 | 债权本息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及罚息、复利等 |
| 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 | 山西昆泰能源有限公司 | 118,528,351.92 | 34,700,000.00 | 83,828,351.92 |
注:1、清单中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相应贷款的本金余额及利息(含罚息、复利)余额(上述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等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如有)及其它应付款(如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1-460277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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