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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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称“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合法拥有广西雪松君华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资产(以下称“标的资产”),拟进行公开转让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为1户,截止基准日,标的资产中债权资产,合计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147490299.66元,其中本金126000000元,欠息21490299.66元,代垫费用0元,具体详见公告清单。
上述资产以及从资产基准日至资产转让日所产生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复利、迟延履行金等,最终按债务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标的资产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本公告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famc.citic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二、处置方式
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单户处置。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支付能力并可承担购买标的资产所带来的风险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以下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公告列示的标的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标的资产项下债权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对标的资产的折价购买。(七)反恐及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受国际制裁的主体;(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成交买受人须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拒不配合合规访谈的,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有权终止交易。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接受征询或异议
如需了解标的资产具体情况或对标的资产处置有异议的,可向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提出;公告期内,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同时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标的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征询。
六、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71-5880821/13877100507;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38-3号
邮编:53002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金先生,0771-587125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0771-282655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6月15日
| 处置清单(单位:元) |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欠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基准日 | 保证人 | 抵押物所在地 | 抵/质押物 |
| 1 | 广西雪松君华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126,000,000.00 | 21,490,299.66 | 0 | 147,490,299.66 | 2024年12月31日 | 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君华置业有限公司 | 南宁市武鸣区 | 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68号武鸣灵水壮乡文化小镇北C2号楼101号等32套商铺,面积2293.98㎡;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68号武鸣灵水壮乡文化小镇南S1号楼1单元101号等187套商铺,面积11424.35㎡;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68号武鸣灵水壮乡文化小镇南C1#、C2#楼地下室、北B1-B5号楼地下室,面积43552.81㎡;南宁市邕宁区新邕路198号锦云9号楼至16号楼地下室地下一层B1001号车位等350个车位,面积117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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