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对宏运地产阜新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拟进行单独或打包公开处置并公开招募投资者,现予以公告。截至2026年6月21日,资产信息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宽限补偿金/罚息、违约金等 | 费用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担保物 |
| 1 | 宏运地产阜新有限公司 | 辽宁阜新 | 388,783,581.27 | 166,940,000.00 | 22,0821,881.27 | 1,021,700.00 | 抵押+保证 | 宏运地产阜新有限公司、宏运集团有限公司、王宝军、陈洁 | 抵押物: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宏运铂郡”项目现房商网1套,面积205.54平方米;在建工程住宅263套,28,015.8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21,637.8平方米。 |
| 2 | 锦州辽西商务港有限公司、宏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484,770,178.12 | 173,000,000.00 | 310,765,907.12 | 1,004,271.00 | 抵押+质押+保证 | 锦州辽西商务港有限公司、宏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宏运集团有限公司、王宝军、陈洁 | 抵押物:位于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以南、口岸局以西“宏运国际商务港”在建工程183套,面积44,45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9,495.2平方米。 质押物:宏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锦州辽西商务港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 |
| 3 | 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辽宁朝阳 | 487,056,607.33 | 127,500,000.00 | 358,461,533.33 | 1,095,074.00 | 抵押+质押+保证 | 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建华、周殿军、刘彩华 | 抵押物:位于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街道(红旗街)“财富领域”在建工程10,2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35,073.69平方米。 质押物:王建华、周殿军持有的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万元股权。 |
| 4 | 辽宁朝阳 | 73,2976,179.22 | 196,000,000.00 | 535,434,367.22 | 1,541,812.00 | 抵押+质押+保证 | 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建华、刘彩华 | 抵押物: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天骄城”项目担保物一:在建工程住宅74,570.48平方米,在建工程商网17,891.63,土地使用权105,668.22平方米。 质押物:王建华持有的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万元股权。 | |
| 5 | 临沂福寿陵园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临沂 | 623,140,452.32 | 184,078,490.00 | 437,425,642.32 | 163,6320.00 | 抵押+质押+保证 | 临沂市金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中亿重工有限公司、薛永文、国殿艳 | 抵押物:临沂市金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留邻庄村特殊土地使用权(殡葬用途)233,333.30平方米; 质押物:张广霞持有的临沂市金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00万元股权;临沂市金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临沂福寿陵园发展有限公司14,470万元股权。 |
| 6 | 鞍山鑫利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鞍山 | 220,493,071.73 | 99,532,154.78 | 120,960,916.95 | - | 保证 | 大连北美能源有限公司、乔跃 | / |
| 7 | 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 | 辽宁鞍山 | 181,461,403.32 | 79,888,587.97 | 101,572,815.35 | - | 保证 | 鞍山鑫利能源有限公司、乔跃 | / |
| 8 | 辽宁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大连 | 54,434,887.81 | 29,899,701.90 | 24,535,185.91 | - | 质押+保证 | 辽宁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沈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达、周瑾 | 质押物:辽宁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33.82万元股权。 |
| 9 | 大连沈宏贸易有限公司 | 辽宁大连 | 124,184,238.11 | 67,499,741.91 | 56,684,496.20 | - | 质押+保证 | 辽宁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达、周瑾 | 质押物:辽宁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67.64万元股权、董达持有的辽宁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40.64万元股权。 |
| 10 | 凌源市天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辽宁朝阳 | 1,113,458.21 | 944,382.19 | 169,076.02 | - | 保证 | 季洪军、靖旭东、牟海霞、靖文平 | / |
| 11 | 建平县天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辽宁朝阳 | 1,024,670.61 | 847,824.81 | 176,845.8 | - | 保证 | 靖旭东、牟海霞 | / |
| 合计 | 3,299,438,728.05 | 1,126,130,883.56 | 2,167,008,667.49 | 6,299,177.00 |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宽限补偿金/罚息/违约金、费用等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宽限补偿金、罚息、违约金、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可按本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以上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资产详细信息请意向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famc.citic)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经理、朱经理,联系电话:024-86285858-86087、8608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4-86284760。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14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6年6月23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972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