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对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2026年6月21日,资产信息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合计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担保物 |
|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朝阳 |
36,295,871.28 |
25,000,000.00 |
11,116,961.28 |
178,910.00 | 抵押+保证 |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世之源碳科技有限公司、季文广、周瑞娟、李国、季文东、刘玉娟 | 抵押物:债务人名下位于辽宁朝阳凌源市兴源街道祝家营子村的宾馆、展示厅、职工宿舍等共计95处不动产,面积合计13,227.41平方米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 、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可按本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以上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24-86285858-8608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杨先生,举报电话:024-86284760。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14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6年6月23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972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