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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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青海分公司”)对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藤公司”)的不良债权,定于自2026年6月30日10:00起至2026年6月30日12:00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债权基本情况
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垫付费用 |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金额 | 抵、质押物 | 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
| 1 | 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 | 112,708,000.00 | 95,467,101.32 | 1,007,167.87 | 209,182,269.19 | 1、抵押担保: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锦汇城”项目A区一期、B区一期、A区二期房产(商铺、办公、住宅)及车位抵押,押品面积92686.94平方米(共计2195项); 2、质押担保:成都宇康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的92.33%股权。 | 1.共同债务人: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 2.保证人:成都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宇康置业有限公司、四川宇康实业有限公司、王平、王剑、王卓越。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和垫付费用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等债权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竞价起拍价为6,871万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的整数倍。本次转让产生的竞价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上述实物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持合法有效证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500万元整。
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的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竞买成交后,个人竞买人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企业竞买人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该单位25%股权或表决权、合伙权益、基金权益等权益的自然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高管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除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有效证件外,其余材料与企业竞买人所需提供材料一致。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付款方式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买受人须于竞价成交后5日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至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对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进行返还,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缴纳、付款方式及竞价规则等详细信息以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专栏刊登的竞价公告为准。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畅源融信大厦)14楼
受理公示联系人:杜先生、陈先生、李女士,咨询联系电话:0971-61591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971-611603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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