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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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资产处置竞价公告之补登公告 

2026-06-2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青海分公司”)对中信金资致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拥有、我公司受托管理的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债权,已于2026年6月23日通过淘宝网网络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以公开竞价方式处置。因仅有一人参与竞价,现按相关规定补登公告,再次征集投资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垫付费用 抵、质押物 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1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44,844,880.00 45,455,122.22 543,351.00 青海剑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144号,用途为商业的房地产作为抵押,其中涉及土地面积为5895.2㎡,建筑面积为17573.94㎡。在司法执行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抵押物权证造假、存在多个抵押人等问题,在经法院判决确认后,我方享有的抵押权押品为4层整层、面积合计3159.92㎡;3层中部分抵押物,面积合计637.22㎡;1-2层中部分抵押物,面积合计1,124.71㎡;上述建筑物面积共4921.85㎡,涉及土地面积为5,895.20㎡。 1.抵押人:青海剑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追加被执行人:海南州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州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所负义务以法院裁定为准)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和垫付费用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等债权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二、交易条件

  竞价起拍价为4770万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倍数。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竞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上述实物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持合法有效证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954万元。

  三、竞买人要求

  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的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竞买成交后,个人竞买人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企业竞买人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该单位25%股权或表决权、合伙权益、基金权益等权益的自然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高管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除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有效证件外,其余材料与企业竞买人所需提供材料一致。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四、补登公告期限

  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告期内受理该债权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投资者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接洽查询。

  五、参与竞买方式

  本公司将于补登公告期内在阿里拍卖平台发布补登公告信息,有意向的合格投资人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缴纳954万元保证金,(户名:中信金资致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金树街支行,账号:0200291419100172637,行号:102100029148),并联系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参与竞价,本公司将另行组织竞价活动。若本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未按本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本公司拟将上述资产转让给现有参与竞买人。

  付款方式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或分期付款,买受人须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至我公司指定账户。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期限自签署转让协议之日起不超过2年;第二期付款日为2026年12月20日前,付款金额为转让价款的20%;第三期付款日为2027年12月20日前,付款金额为转让价款的25%;第四期付款日为2028年3月20日,付款金额为转让价款的25%。分期付款期间按3%收取资金占用费,支付方式为利随本清(即在支付每期转让价款时一并计算收取)。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和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在确定为买受人后,向我司支付全部价款时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缴纳、付款方式及竞价规则等详细信息以淘宝拍卖平台专栏刊登的竞价公告为准。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畅源融信大厦)14楼

  受理公示联系人:杜先生、王女士、门先生,咨询联系电话:0971-61591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971-611603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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