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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融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德资产”)通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贷款对湖南永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域置业”)拥有的债权,债权共计550,367,539.63元,现融德资产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予以公告。
一、资产信息情况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罚息 | 其他 | 备注 |
| 湖南永域置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元 | 30,690,000.00元 | 217,369,526.30元 | 2,308,013.33元 | 以上罚金计算至2026年6月30日 |
债权担保方式包括:1.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佳兆业天墅项目22套别墅现房(8080.11㎡)、2套商业现房(2966.42㎡)第一顺位抵押;2.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云顶都会公寓项目土地第一顺位抵押(土地面积36895.05㎡);3.湖南永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4.湖南湘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5.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融德资产与永域置业金融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民终836号判决如下:1.永域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融融德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00元; 2.永域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融融德公司支付利息30,690,000元; 3.永域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融融德公司支付截至2023年3月20日止的罚息9,110,568.83元,并支付自2023年3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罚息(以3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4.永域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融融德公司支付复利2,158,013.33元; 5.永域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融融德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00元;。相关本金、利息及其他等以执行法院裁定认定等有关文件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告资产中债务人、债权金额、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及有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准,以上内容融德资产拥有解释权。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臧先生,联系电话:010-5940043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59400207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融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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