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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市分公司”)拟就拥有的项目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单户或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所在地 | 本金 | 利息、罚息、违约金 | 垫付费用 | 债权合计 | 抵质押物情况 | 保证人情况 |
| 1 | 无锡永庆房地产有限公司、天津蓟州鸿坤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汇江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天津市、无锡市 | 5000 | 2872.66 | 诉讼费36.46 | 7909.12 | 1. 天津市蓟州区福润园7号楼-1-101在建工程(该宗地上其余在建工程不在本次抵押范围内)连同整宗土地使用权(其中不包括该宗地上已销售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抵押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抵押 2.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蓟州鸿坤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彬、吴虹、赵伟豪、王茜 |
| 2 | 天津鸿展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19193.43 | 16676.89 | 诉讼费59.68万元 保全费0.5万元 保全保险费0.77万元 律师费12万元 | 35870.32 | 天津市武清区名湖花苑18号楼-3-101在建建筑物(该宗地上其余在建建筑物不在本次抵押范围内)连同整宗土地使用权(其中不包括该宗地上已销售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抵押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抵押 土地使用权面积:87133平方米 | 鸿坤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亿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伟豪、王茜 |
| 3 | 商业化收购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对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并重组项目 | 银川市 | 11,200.00 | 10,246.36 | 诉讼费:108.54 保全费:0.5 保全保险费:4.38 |
21,559.78 | 抵押物: 1.尚美雅居A2地块,居住用地,面积24,048.19平方米 2.尚美雅居,A3地块,居住用地,面积9,276.46平方米 3.尚美雅居A3地块住宅,在建工程,面积15,244.18平方米 4.尚美雅居A4地块(二期),居住用地,16,114.58平方米 质押物: 1.宁夏众和70%股权质押 |
1.北京朗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4 | 收购安徽清石沐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岭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非金融债权并重组新增带存量项目 | 银川市 | 12,830.00 | 11,550.10 | 诉讼费:122.79 保全费:0.5 保全保险费:4.98 |
24,508.37 | 1.尚美雅居A5地块,居住用地,面积27,938.05平方米 2.尚美雅居A4地块(一期)1,商业现房,面积3,815.28平方米 3.尚美雅居A4地块(一期)2,商业现房,面积3,874.86平方米 4.汽车园26套商业现房,面积2,799.86平方米。 5.汽车园22、23、24号楼商业部分现房,面积8,081.21平方米。 6.汽车园4号楼商业,在建工程,面积3,314.25平方米。 |
1.北京朗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芜湖国购汽车物流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芜湖市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5 | 商业化收购安徽汽贸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清石沐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合肥朗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4亿元不良债权并重组的增量带存量项目 | 芜湖市 | 24,000.00 | 24,735.33 | 诉讼费:241.70 保全费:0.5 保全保险费:9.98 |
48,987.51 | 抵押物: 1.汽车园4号楼办公,在建工程,面积25,854.30平方米 2.汽车园8、16号楼商业现房,面积9,648.08平方米 3.汽车园B地块,商业土地,面积59,397.10平方米 4.东湖名都住宅土地,面积20,678.42平方米 5.一汽丰田4S店,商业现房,面积6,452.64平方米 6.广汽丰田4S店,商业现房,面积7,925.35平方米 7.上汽大众4S店,商业现房,面积6,951.51平方米 8.奔驰4S店,商业现房,面积7,237.05平方米 质押物: 芜湖天嘉100%股权质押 |
1.北京伟澜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芜湖国购汽车物流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芜湖市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宁夏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拟处置资产标的为上表中所列债权资产,债权资产基准日为2026年5月31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实际应清偿的债权金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有关资产或资产包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登录中信金融资产网站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查询。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要求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王先生、秦先生
联系电话:010-66060006-2021、 010-66060006-412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专用电话:肖女士 010-6651126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026年6月30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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