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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拟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颐岭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及相应从权利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债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债务人 | 区域 | 本金 | 欠付重组收益 | 违约金 | 合计 | 担保详情 |
|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颐岭置业有限公司 | 南京、昆明 | 45,370.00 | 17,302.87 | 12,059.71 | 74,732.58 | 1.云南颐岭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昆明呈贡区“绿地·东海岸”项目的34#北区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99105.11㎡)、“海滨时代风情广场”“海逸名苑”250个产权车位(面积合计8051.98㎡)及“海悦豪苑”部分商业住宅车位在建工程(面积合计30954.02㎡,其中)抵押担保; 2.云南颐岭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 3.绿地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云南质伦商贸有限公司、腾冲际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追加云南质伦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云南顺鹏科技有限公司、李宁熙对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和解、非全额受偿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467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123;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买受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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