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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拥有对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等15户不良债权资产,拟通过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 截至日期:2026/5/31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欠息金额 | 垫付费用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情况 |
| 1 | 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 7,760.00 | 6,209.45 | 75.87 | 保证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1.抵押物: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街道(现为光明区)圳美居委会圳美奶牛场土地(工业用地,面积合计41,540.93㎡)及地上16处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33,458.13㎡)。 2.质押物: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84.4087%股权。 |
| 2 | 深圳市裕鼎模具钢有限公司 | 7,360.00 | 6,086.14 | 73.80 | 保证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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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深圳市晖源利贸易有限公司 | 8,340.00 | 13,811.98 | 136.95 | 保证人:深圳市勇创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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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深圳市龙嘉利科技有限公司 | 8,980.00 | 14,824.64 | 147.51 | 保证人:深圳市利智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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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深圳市博格特科技有限公司 | 7,470.00 | 12,526.63 | 127.46 | 保证人:深圳市瑞鼎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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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深圳市利智华科技有限公司 | 8,480.00 | 13,995.11 | 139.52 | 保证人:深圳市华利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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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深圳市智嘉益贸易有限公司 | 1,980.00 | 2,829.48 | 33.41 | 保证人:深圳市富鹏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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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深圳市博圳五金有限公司 | 5,470.00 | 8,813.74 | 90.65 | 保证人:深圳市路意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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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深圳市沃亿模具有限公司 | 2,470.00 | 3,688.84 | 41.49 | 保证人:深圳市众凡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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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深圳市泰雅模具有限公司 | 4,870.00 | 7,664.77 | 80.73 | 保证人:深圳市智嘉益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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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深圳市恒特星贸易有限公司 | 3,430.00 | 5,559.09 | 58.44 | 保证人:深圳市路意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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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深圳市盈兴泰科技有限公司 | 7,870.00 | 13,393.11 | 133.03 | 保证人:深圳市吉繁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陆坤、庄素兰 抵押人: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人:深圳市新川宙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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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深圳市安特电器有限公司 | 2,859.00 | 4,397.18 | 21.38 | 保证人:深圳市博仕达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刘汉军、黄会强、张剑文、河南博仕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张建良、刘丽梅、蔡汉波、张丽环 质押人:深圳市格安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安特电器有限公司 |
质押物专利权已失效 |
| 14 | 深圳华新电缆电线有限公司揭西分公司 | 681.94 | 1,855.25 | - | 保证人:陶新春、许丽芝 抵押人:深圳华新电缆电线有限公司揭西分公司 |
抵押物已处置 |
| 15 | 揭西锦绣电脑刺绣有限公司 | 300.00 | 974.98 | 1.73 | 抵押人:揭西锦绣电脑刺绣有限公司 | 抵押物已处置 |
| 合计 | 78,320.94 | 116,630.39 | 1,161.97 | |||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债权本金余额、欠息金额及垫付费用,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或其前手债权人所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 ||||||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处置方式
拟采取公开转让方式处置。
六、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七、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债权最终受让人(国有企业除外)需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及签订《合规访谈问卷》;如不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八、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10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832832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3703108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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