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签订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大批转(公金)2026第1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含所辖各分支机构)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和费用等)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基于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含所辖各分支机构)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先生 0411-66886607
王女士 0411-836299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6年4月16日 单位:人民币 元
|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诉讼费用 | 担保人及担保合同 | 法律文书 |
| 1 | 良运集团有限公司 | 1.《融资额度协议》BA2022041100002000;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75012024280535;3.《贷款展期协议书》75012025280501 | 76,509,805.38 | 1,118,519.44 | 432,955.00 | 1.良运集团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ZD7513202200000010;2.王永彬《最高额保证合同》ZB7513202200000009 | 《民事调解书》(2025)辽0293民初25109号 |
| 2 | 大连良运集团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1.《融资额度协议》BA2022041100001946;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75012024280617;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75012024280482;4.《贷款展期协议书》75012025280500;5.《贷款展期协议书》75012025280493 | 80,000,000.00 | 1,218,470.21 | 448,000.00 | 1.良运集团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ZD7513202200000011;2.良运集团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ZB7513202200000011;3、王永彬《最高额保证合同》ZB7513202200000010 | 《民事调解书》(2025)辽0293民初25108号 |
| 3 | 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融资额度协议》BE2023063000000531;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8412024280202;3.《贷款展期协议书》18412025280162 | 39,000,000.00 | 1,337,636.43 | 242,809.00 | 1.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ZD1841202300000014;2.辽宁睿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ZB1841202300000027;3.沈继岩、廖宏《最高额保证合同》ZB1841202300000026 | 《民事判决书》(2026)辽0802民初1113号 |
| 4 | 营口鼎力冶金工贸有限公司 | 1.《融资额度协议》BE2024052300000067;2.《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CD18412025800040;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8412024280292 | 19,957,500.00 | 1,536,710.01 | 146,934.00 | 1.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ZD1841202400000017;2.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ZB1841202400000033;3.沈继岩、廖宏《最高额保证合同》ZB1841202400000034 | 《民事判决书》(2026)辽0802民初1111号 |
| 合计 | 215,467,305.38 | 5,211,336.09 | 1,270,698.00 | ||||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972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