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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拥有对扬州东方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及江苏新美凯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合计1,042,775,505.85元,拟对该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涉及资产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现予以公告。拟处置债权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 债务人 | 截止2026年5月31日 | 担保方式 | |||
| 名称 | (单位:元) | ||||
| 债权总额 | 本金 | 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 诉讼费、保全费等 | ||
| 扬州东方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 | 542,848,673.49 | 223,750,000.00 | 315,048,080.85 | 4,050,592.64 | 1.扬州东方国际食品城A区25,656.00平方米土地提供第一顺位抵押;2.扬州东方国际食品城B区519套,合计45,509.65平方米商铺提供第三顺位抵押;3.扬州东方国际食品城C区16,268.90平方米土地提供第三顺位抵押。4.江苏新美凯、扬州锦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扬州美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薛银琅、薛枫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江苏新美凯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新美凯”) | 499,926,832.36 | 265,547,099.92 | 229,493,653.61 | 4,886,078.83 | 1.扬州东方国际食品城A区25,656.00平方米土地提供第二顺位抵押;2.扬州东方国际食品城B区565套,合计46,775.38平方米商铺提供第一顺位抵押;3.扬州东方国际食品城C区16,268.90平方米土地提供第一顺位抵押;4.江苏新美凯30%的股权质押担保;5.扬州锦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扬州美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锦新陶品实业有限公司、薛银琅、薛枫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合计 | 1,042,775,505.85 | 489,297,099.92 | 544,541,734.46 | 8,936,671.47 | |
注:
上述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暂计至2026年5月31日,单位为元,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二、债权瑕疵状况
债权人已全面、充分披露了已知的债权瑕疵。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及其影响和后果,由投资人自行调查和判断。债权人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三、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0755-8362813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小姐, 0755-8363606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6楼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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