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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下称“我分公司”)拟对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由我分公司受托管理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下留债债权及其项下相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挂牌、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一、标的债权
我分公司受托管理的标的债权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下留债债权及其项下相关权益。截至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标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74,786,629.26元,其中留债本金73,570,267.50元,利息等1,216,361.76元。留债期限至2027年12月21日,留债本金届时一次性清偿;2023年至2025年度重组收益已按计划支付。债权明细详见下表,最终以挂牌文件、债权清单、档案资料及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单位:元(人民币)
| 债务人 | 保证人 | 标的债权 | 本金 | 利息 | 备注 |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颜静刚、蒋勇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承担相关义务 | 尤夫股份破产重整项下留债债权及其项下相关权益。 | 73,570,267.50 | 1,216,361.76 | 最终转让范围、债权金额及相关权利状态以挂牌文件、债权清单、档案资料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投资者可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列示的资产按现状转让,我分公司不对标的债权的有效性、可回收性、盈利能力或未来收益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声明、保证或承诺。投资者应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标的债权的现状、权属、债权金额、利息计算、历史诉讼执行、破产重整、留债安排、债务人经营及后续回收不确定性等情况,独立作出投资判断,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债权实际状况、转让范围、交易条件、价款支付、过渡期安排、债权转让通知及档案交割等事项,以正式挂牌文件、债权清单和《债权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徐女士、邱先生
联系电话: 13635249242、1596024133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高女士0591-83309373。
联系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1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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