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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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施明进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施明进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施明进。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施明进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施明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0571-87836688
施明进
联系电话:1375062661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施明进
2026年7月8日
交易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债权情况 | 连带责任保证人 | 抵押物 | ||
| 本金余额 | 利息(计算至破产受理日2018年7月26日) | 本息合计 | ||||
| 1 | 玉环县燃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5,621.43 | 8,085,621.43 | 谭星伟、郭素琴、谭星国、郑妙君 | 玉环县燃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坎门街道解放南路322号商业房产,房产建筑面积2868.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71.56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1336万元 |
注:1、清单中保证人、抵押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以及其他法律确权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施明进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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