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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拥有对内蒙古久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债权详细情况如下:
基准日:2025年5月28日,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总额 | 本金 | 重组收益/逾期重组收益/违约金 | 担保人名称 | 抵质押物情况 |
| 1 | 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久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36,462,228.30 | 721,609,116.80 | 714,853,111.50 |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备注:1.上述债权本金、利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债权转让时点时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2025年11月18日我分公司对上述债权发布的处置公告信息以本次公告为准;2.债务人已处于破产重整/清算阶段,我分公司分别于基准日后2025年11月21日、2026年6月30日收到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划转的清偿上述债权款项26,430,905.00元、37,348,017.94元,上述债权金额相应减少。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及抵债资产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2181、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68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林女士 0571-8783675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和阿里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pmmall.jd.com/assets/1218349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7月13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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