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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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沾益云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一户债权进行处置,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基准日,截至2024年7月31日,债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区域 | 本金 | 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 代垫费用 | 合计 | 担保详情 |
| 1 | 沾益云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 沾益 | 17,999,957.86 | 23,003,422.47 | 215,807.00 | 41,219,187.33 |
1.抵押:①沾益云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沾益县白水镇白水居委会72862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物抵押;②沾益云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名下194项机器设备抵押; 2.质押:①吕斌持有的沾益云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质押;②张双迁持有的沾益云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质押; 3.保证:吕斌、张双迁、曲靖仟宇经贸有限公司连带保证责任。 |
| 18,000,000.00 | 23,717,557.74 | 217,744.00 | 41,935,301.74 | ||||
| 2,000,000.00 | 2,634,240.63 | 42,285.50 | 4,676,526.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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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7,999,957.86 | 49,355,220.84 | 475,836.50 | 87,831,015.20 |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2024年7月31日至转让日之间的权益(不包含代垫诉讼费用)一并转让,归受让人所有。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在此期间,如对该处置有异议或愿意整体购买债权的买受人,可与我公司联系,了解债权以及资产的详细情况、交易结构以及操作流程。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我公司则继续推进债权处置工作。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对象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三、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资产处置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公司提出异议。该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经我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处置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次日内向我公司提供书面材料。
(二)公告期内,愿意整体购买债权的买受人,应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缴纳不低于200万元保证金至我公司指定账户。
(三)我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四、受理公示项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董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71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5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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