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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房产招租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拥有的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商业房产对外租赁,现予以公告。
一、招租资产
| 房产地址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权利性质 | 现状 |
| 和平区成都道64-82号(双号),76号增1号,78号增1号,桂林路5号,5号增1号,7号,7号增1号,9号,9号增1号,11号-负102房地产 | 非居住 | 1,123.61 | 出让 | 空置,有装修 |
| 和平区成都道64-82号(双号),76号增1号,78号增1号,桂林路5号,5号增1号,7号,7号增1号,9号,9号增1号,11号-负103房地产 | 非居住 | 1,262.73 | 出让 | 空置,毛坯 |
二、招租方式
(一)意向承租人需对拟租赁资产向我公司提交意向函或报价函等资料。
(二)报价经我方审批后确定。
三、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出具相应承诺。
(二)承租人需承担租赁房产所带来的风险。物业、消防、维修、清洁、水电、网络、空调、燃气等在租赁期间经营资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前签署相关符合承租人条件的承诺书。
如有承租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联系人:穆女士,电话:022-2831170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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