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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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拥有的长治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单独或组包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债权本金合计为13,444,744.6元,利息、罚息及复利等合计为28,548,016.39元,代垫费用合计为218,972.00元,债权总额为41,625,565.41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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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不良资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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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 | 单位:元 | |||||||
|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及复利等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 1 | 长治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治市 | 5467000 | 9836740.84 | 50864 | 15354604.84 | - | - |
| 2 | 长治市义合源商贸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 | 11738.79 | - | 11738.79 | 山西省长治市供销储运有限公司 | - |
| 3 | 平顺县水泵厂(现名:山西东日盛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605000 | 1002643.27 | - | 1562338.85 | 平顺县湾里水电站(现名:平顺县润泽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4 | 平顺县山桃开发有限公司(现名:平顺县北苗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治市平顺县 | 1500000 | 2168713.48 | 18400 | 3574788.48 | 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追加王立功、李苏平、李庆平、赵路光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 |
| 5 | 高平市华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高平市 | 4822744.62 | 12640724.09 | 96788 | 17199113.53 | 栗进雷、秦卫东、赵晋、郭少林、高平市华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高平市华裕隆建材有限公司、高平市南阳兔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平市鑫马砂岩矿业有限公司 | - |
| 6 | 晋城市华凡商贸有限公司 | 晋城市 | 900000 | 2415015.142 | 52920 | 3300540.14 | 候绪华、郭秀萍 | 位于晋城市西环路3385号32栋5街95号和晋城市西环路3385号32栋6街122号的两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建筑面积200.19㎡)。 |
| 7 | 平顺县阳高村水电站 | 长治市平顺县 | 150000 | 472440.78 | - | 622440.78 | 平顺县阳高乡阳高村民委员会 | - |
| 合计 | 13,444,744.62 | 28,548,016.39 | 218,972.00 | 41,625,565.41 | ||||
注:1.本公告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债权信息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除另有约定外,上述债权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清偿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4.如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5.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6.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7.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8.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王先生0351-4603020、李先生0351-4602991。
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4602784、胡先生0351-4603077。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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