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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合法拥有对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平通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户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转让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上述债权本金余额为1956.35万元、利息及罚息余额为1312.19万元,垫付费用为18.24万元,合计3286.78万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万元) | 利息及罚息余额(万元) | 垫付费用(万元)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 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74.66 | 1,084.43 | 17.04 | 重庆两江合同履约担保有限公司、黄小川、李金全、姚帮弟、黄立刚、姚勇、王宗礼 | / |
| 重庆市綦江区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69.94 | 54.20 | 1.17 | 董奇 | 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位于綦江区古南街道北街24号房屋建筑面积676.9平方米的商业现房(二顺位) |
| 重庆平通商贸有限公司 | 211.75 | 173.56 | 0.03 | 袁勇、陈莉 | 刘志芳、刘志洪、刘志玲、刘志兰、刘志久持有的位于江津区几江街道环城南路迷你星座A幢负-1库房,面积为370.2平方米 |
交易条件:交易对象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上述公告有效期内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023-6771982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鞠先生,023-67719856。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8号美全22世纪A1座。
特别说明:本公告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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