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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拥有黑龙江省盛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拟进行公开处置,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债权余额合计人民币49,436.5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8,845.32万元,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合计人民币30,564.01万元,垫付费用合计人民币27.24万元。该债权资产查封物为哈尔滨市松北区盛世家园小区项目用地、盛世家园小区33套房产及六栋在建工程,六栋在建工程共计392套,其中350套首封(面积合计27,251.58平方米)、42套轮候查封。六栋在建工程中的三栋在2023年6月执行法院司法拍卖一拍中成交,买受人缴纳保证金600万元,未缴纳尾款。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我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不得参与。
自2026年8月20日起至8月28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投资者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接洽查询。
特别提示:
1.本公告的债权本金、利息等数据为我分公司内部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我分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451-82718227。
秦女士,联系电话:0451-8273621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8271850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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